问题 | 怎么找房产纠纷官司诉讼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产纠纷时,若需诉诸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当事人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买卖合同等必备材料作为依据。整个诉讼过程通常包括以下环节:首先应确认被告之真实身份信息;其次,将准备好的诉讼状及相关证据资料提交至法院;待法院正式受理并安排开庭日期之后,将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与证据,依法做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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