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房产纠纷怎样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精神疾病的严重性判定,精神障碍患者通常被视为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他们对其名下财产的处置权,在法律层面上应归属于法定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由具备监护资格的以下人员按照顺序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及子女;(3)其他近亲;(4)其他自愿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需经过被监护人居住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