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房产纠纷怎么判决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尚未完成产权登记手续的房屋,法院依法作出裁决,暂时不予以分割,但是对于房屋的使用权,则可做出相应判定。在当事人成功办理完毕产权证书之后,可依据相关规定,另行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进行进一步的分割处理。在我国,实行严格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等事项,均需经过依法登记后方能产生法律效力。作为不动产的房屋,其所有权的归属应以物权登记为准,因此,不动产登记簿上所记载的所有权人,便被视为是该房屋的实际所有者。然而,由于房屋尚未办理物权登记,未能获得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产权证书,因此,法院无法确认该房屋是否属于合法财产,仅能对其使用权作出裁定,而无法对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做出明确判定。然而,当当事人就房屋取得完整所有权后,若存在争议,仍可根据相关法规,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公正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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