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备案银行放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购房合同未进行备案一事,实际上它并非是银行申请贷款的必要条件之一;换句话说,即使购房合同尚未备案,银行依然具备批准贷款的可能性。然而,在部分地区的房地产交易领域,银行通常会在严格审核购房合同并完成相应登记备案之后,方才予以发放贷款。以下,我们将详细介绍针对需经过备案审核的银行放贷流程相关事项:首先,依据《商品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借款人必须已经与开发商签署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根据其个人信用状况以及已向银行缴纳的首付款比例,在满足银行规定的其他各项款项支付要求后,方可先行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并且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获得房产所有权证书之后,以该住房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并在完成新的抵押登记手续后,银行方能最终批准贷款申请。其次,根据实际操作经验,我们建议广大申请人在申请贷款之前切勿动用公积金。若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存储余额用以支付房款,则其公积金账户中的公积金余额将会归零,进而导致其公积金贷款额度亦为零,这便意味着在贷款购房过程中,该申请人将无法申请到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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