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房产纠纷不能仲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产权纠纷中,以下情况将无法进行仲裁:1.包含离婚、收养、监护、继承、赠与、分家析产等相关事宜的房地产纠纷;2.已经由法院受理、开始审理或者已经审判终结的房地产纠纷案件;3.涉及到落实政策性问题的房地产纠纷;4.在经过公证程序之后产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5.机关、团体、企业及其他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关于分配房屋所引起的纠纷;6.军队内部所发生的房地产纠纷。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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