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购房资格可退还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当事人并未具备购买房产的法定资质而交付了定金,则通常情况下是可以全额取回该笔款项的。2、如在签署房屋销售合约之后,国家出台新的限购政策,使购买者原本拥有的购房资格变得不再符合法定条件,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买方无需为其无法履约负责,并且缴纳的定金亦应当予以归还。3、倘若在签订房屋销售合约之前,国家已经实施了新的限购政策,那么买方就需要对未能履行合约承担主要责任,此时定金便可能无法被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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