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针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双方都有权利进行友好的沟通与协商,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退款方式和时间点。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尽可能通过谈判达成共识。对于因受到收受定金一方的缘故而未能签署购房合同的情况,收受定金的一方便需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然而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照预定日期或条件接收房屋,那么收受定金的一方便需要将定金全额归还给买方。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则可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例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此过程中,应依据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确定争议解决方式,若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买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卖方退还定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