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市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延期交付发生时,以下是几种可行的处理方法:首先,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其次,若想要终止购房合同,业主需要向开发商发送书面的房屋催交通知书,而如若开发商在三个月的法定期限内仍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业主则可依法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交付至业主手中。若未能按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其他原因导致的延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必须及时通知业主。此外,该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有义务对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以及装修等方面与样板房是否保持一致进行详细说明。若未作出说明,则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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