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不给退合法吗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在房屋购买过程中,如买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支付定金的义务,而卖方未能按照约定退还定金,则此种行为构成违约。在此情形下,买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与卖方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若双方无法就此事达成共识,买方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请求,由其出面督促卖方履行退还定金的法定义务。若以上措施均未能有效解决问题,买方还可依据买卖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条款,依法申请仲裁机构介入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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