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手房购房定金是多少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定金上限的规定,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五百八十六条所述,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定金金额作为债款的担保手段。然而,该定金合同自实际支付定金之日起正式生效。对于定金的具体数额,须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商定;但同时亦需注意,其在主合同总价中的占比应勿超过上限百分之二十,否则超过额度部分将无法产生定金的法律效力。若实际支付的定金金额超出或不足约定金额,均应视为对原定金数额的变更。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当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了债务后,定金应当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者予以退还。而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按约履行债务或者履行行为未达到约定标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他将失去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反之,如果是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约履行债务或者履行行为未达到约定标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他就必须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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