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购房定金怎么处理最快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退还购买房产所交付定金的事宜,您可以考虑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详尽的商谈。一般来说,在以下五个特定情况之下,买房者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全额或部分退还定金:首先是当开发商在与客户签订的“购房意向书”中所规定的期限之内,将客户已经选定的房产转售给第三方,从而导致了未能成功签订正式法律合同的情况;其次,若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手续,或者因为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甚至因此导致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开发商就应该全额退还客户的定金,并且赔偿客户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再者,如果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而这与“购房意向书”中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最终导致无法顺利签订正式合同,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全额退还客户的定金;此外,如果“购房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并未做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清晰明了,导致双方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署,那么开发商也应全额退还客户的定金;最后,若因非可归咎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如期订立,那么出卖人(即开发商)应当将定金全额退还给买受人(即客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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