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算是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定金合同并非通常意义上所指的购房合同。它是在买卖双方达成购房协议的过程中,为了确保这份契约能够顺利执行,由合同的签约双方共同约定,由其中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支付一笔特定数量的资金,当付款方完全履行了他在购房合同中的义务之后,收款方则需将这笔款项如数退还给他,或者将其折算成购房款的一部分。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将定金作为他们之间债权的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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