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没有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阶段通常以签署预售合同为交易模式,待房屋完工并交付使用之际,购房者需支付所有房价款项后方能顺利完成过户手续。而对于已经竣工且通过验收获得房产证书的商品房,销售时则采取商品房销售台局之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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