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一定要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未出现任何违约行为,其所支付的购房押金则应当予以退还。在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前提下,该笔押金将转化为购房款项或者全额返还。然而,倘若由于自然因素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得双方无法签订商业合同,以及虽然已经就协议和补充协议内容进行了充分协商但仍无法达成共识从而导致无法签署相关文件,那么这两种情况都不应被视为任何一方的责任,此时,押金便可得到退还。此外,如果是由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双倍押金。除此之外,所有其他情况下的押金都是不予退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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