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又不付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产且未能支付违约金,这就构成了合同违约的法律纠纷。此时,购房者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开发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长达三个月并且经过多次催告依然无果,那么购房者则拥有权力请求解除这份合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时,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便可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相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或者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同地段同类房屋进行评估后得出的租金标准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