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定金不退还购房合同还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定金是否应当退还,其合法性判断须视具体情形而定。在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内,若债务人依约履行债务,则定金应作为支付价款之用或由债权人予以收回;反之,如收款一方未能履行契约,未按规定给予双倍返还定金,则此举无疑构成违法行为。然而,若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拒绝返还定金,则此种做法在法律上被视为合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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