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怎么自己打官司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地产争议案件之诉讼程序,我们可对其进行详尽而深入的探讨及介绍:首先,第一个重要步骤便是确立房地产争议案件的归属和审理法院;其次,接下来便需要精心准备好诉讼状以及关于事实和理由的完整阐述;再者,在以上两项基础上,充足并有力的证据资料必不可少,这些都将成为支撑上述论点的坚实证据基础;最后,一旦人民法院确认该起诉讼符合受理条件,那么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后续处理,不得有任何拖延或延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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