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没有交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选购房产过程中,支付的预订金通常情况下是不予退还的。也就是说,若支付预订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未完全履约,以致未能达到所签订合同时设定的预期效果时,则其无权再向对方主张归还已支付的预订金。然而,如果因无法预见且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是由于卖方方面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下去,那么此时便有权利要求对方退还已支付的预订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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