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驻马店延期交房可以停贷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房地产交易中的房屋延期交付问题,借款者并无权力自主决定暂时停止向银行偿还按揭款项。这是因为购楼贷款关系乃是购房者与金融机构之间所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其中明确规定了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会按照约定时间将贷款发放给购房者,而购房者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值得注意的是,在购房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无论房屋交付是否出现延期或者无法交付的情形,购房者都必须严格遵守还款义务,不得擅自中断或终止贷款支付。因此,购房者无法仅凭个人意愿就暂停偿还贷款。然而,房屋延期交付无疑对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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