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预付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交易过程中,所交付的定金是享有退还权益的。然而,若遇有特殊状况、政策改变以及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使得双方无法签署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对于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条款的理解和执行存在较大分歧,导致双方无法顺利完成签约程序且责任无法明确归咎于任意一方时,在此类情况下,买方支付的定金是有权要求予以返还的;反之,若卖方违约并擅自取消交易,买方则可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其已支付的定金。然而,如果是由于买方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行为,那么其所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并且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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