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签预售楼房屋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签署预售合同:经过详细审查开发商所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随后便可与开发商签署正式的预售合同文件。
2.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流程:待预售合同正式生效之后,可由本人亲自或委托开发商代为将其递交至市或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备案。若发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手续程序的情况出现,交易中心将会在五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购房者。对于符合规定条件及手续的预售合同,交易中心则会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领取已完成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 3.办理预售商品房的过户手续:当开发商成功办理完毕新建商品房的初始登记手续,并获得房产证之后,他们将与购房者共同向交易中心提交过户申请,以便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手续。在预售期间内,若开发商需要对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某些事项进行变更(例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应与购房者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预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必须一并提供给交易中心。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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