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武区房产纠纷律师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有能力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程序。
1.协商:此种途径在于各方在和平共处的前提下,通过共同讨论协商以求达成共识,乃是最优的纠纷解决方案。 2.调解:若经充分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相关当事人可寻求特定机构的调解介入。例如,当涉事方中有任何一家因属于国营企业身份,可考虑请求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调解。上级主管部门则需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争议进行调解,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行政干预。此外,当事人亦有权选择请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以及法庭等机构进行调解。 3.仲裁:若各方协商无果且均无意接受调解,则可依照既定的仲裁条款或在纠纷发生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4.诉讼:若以上途径皆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可选择将纠纷诉诸法院,寻求司法救济。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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