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充当首付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买房定金不能作为首付款的替代形式,因为首付款包含了定金在内。所谓买房定金,即是购房过程中,为确保买卖楼宇合约内容得以顺利执行,购房者需提前向售房方缴纳的一定金额的款项,但其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总额的20%。而首付款则是在购买房产时,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首次支付的最低比例款项,该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总房价的3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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