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咋有两个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抵押贷款通常分为五份文件:其中一份由客户自行保留;一份由公司存档保管;一份送往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登记备案;一份则被保留在银行作为档案记录;最后一份将在缴纳房屋契税之际予以归档。对于全额支付款项以及选择分期付款方式的客户,将分别仅有四份文件:一份由客户保留;一份由公司保管;一份送往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登记备案;另一份则被保留在银行作为档案记录。在预定的日期及地点,购房者需准备齐全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正式签署购房合同。值得注意的是,预售合同(针对期房)与出售合同(针对现房)存在差异:购房合同通常包含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以及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这两种类型。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点:首先,切勿轻易交付定金。建议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务必亲临相应楼盘的售楼处,核实开发企业是否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表明该楼盘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此时切勿轻率地交付定金。其次,认真审阅有关房屋面积的约定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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