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一年前已判决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纠纷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如下:对于涉及“未支付或拖欠租金”的特殊诉讼案件,其法定起诉期限为1年;如果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寻求民事法律援助,保护自身的权益,则其诉讼时效通常定为3年;若某项合法权益自遭受侵害之日起已经超过20年,那么这将不被视为有效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