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存在的违约金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您可以向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进行投诉,通过协商的方式争取得到相应的赔偿;2.在房屋交付之后,如果对于逾期交付产生的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您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采暖费用等(待问题得以彻底解决后再行补缴);3.倘若经过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起诉讼,请求开发商对您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合理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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