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预定金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购房定金之意,乃是指在购房合同正式订立或者履行行为实施前,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金钱,以此作为担保措施,以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并达成预定目的。这种担保方法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应,能够发挥出保障债务履行的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