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延期交房能不能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日期交付房屋,您享有退房的权利。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交房日期届满之时,您可向开发商发出书面的房屋催交通知,此外,在接下来的三个月法定时限之内,倘若开发商仍然无法交房,那么您便有权主张退房。在此前提下,开发商应依照合同约定退还您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由此产生的活期利息,同时,如合同中有违约条款的约定,开发商还需一并进行赔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开发商逾期交房,您在决定解除购房合同时,必须先行向开发商发出催告,在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内,若开发商依然未能够交房,此时您便具备了退房的资格。具体而言,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开发商逾期交房,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其义务;2.开发商逾期交付,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其义务,且未提供任何合理的解释或一味地推诿、逃避责任;3.逾期交付,经过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交付,但您无权要求解除合同,但可以请求开发商按照逾期天数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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