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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违约使用上位法怎么解决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这一问题,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首先,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其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原定合同,继续履行本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再次,倘若房地产开发企业造成了合同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则需要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损耗。具体而言,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合同当事人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起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根据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若合同当事人一方通过明确表达或自身行为表明将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向其提出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再者,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如果合同当事人一方未能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等款项,或者未能履行其他金钱债务,另一方可向其提出支付请求。最后,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若合同当事人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那么损失赔偿金额应当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相当,其中包括合同履行完毕后可预期获得的利益;然而,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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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9: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