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有质量问题能不要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遇到住房品质存在严重缺陷之时,购房者应当依据购买房屋时所签订的相关购房合同,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条款,仔细比对实际房屋与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标准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并据此向开发建设方提出修复或赔偿损失的请求。若是因为房屋本身的主体结构品质未能达到其设计建造时所期望的标准而无法顺利办理入住手续,或者在购房者已经成功取得住房所有权之后,经过专业机构的严格检验,发现房屋的主体结构品质仍然存在严重的问题,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终止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