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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预售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房屋预售房的违约行为,主要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在实际交付商品房之际,出于主观意愿或者由于客观因素而无法按照预先签订的预售合同中的条款履行相关义务,进而导致违约事件的发生,引发了相关法律争议。针对此类情况,我们通常采用以下几种解决方式:首先,对于预售方无视约定,擅自修改合同中所规定的房屋坐落地点、建筑结构层次以及房屋质量及相关条件等内容的,法院会坚决维护现预购人根据原合同约定主张权利的权利;然而,如果预售方因为实际困难无法为预购者提供符合原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那么预购方有权要求更改或解除原合同,同时由预售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次,对于预售方未能按时支付相关款项的情况,也应参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最后,若预售方通过广告宣传或者其他手段故意夸大事实真相,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信息,误导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房的,法院将判定此种交易关系无效,并且预购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应当由预售方全额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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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2: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