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纠纷会坐牢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这意味着,即便是涉及到小产权房屋的纠纷案件,也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立案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所述,对于依法应当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以及刑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都将实施立案登记制度。在第二条中明确规定,对于提起诉讼或者自诉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应一律接收其提交的诉状,并出具书面收据并注明收到日期。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或自诉,人民法院应当立即予以登记立案;而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或自诉,人民法院则应当向当事人作出详细的解释说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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