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舟山购房交完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交易中作为押金性质的购房定金,在买卖双方按照约定如期履行的情况下,定金将被充当购房款或者予以全额退还。然而,倘若由于自然原因以及其他特殊情况而导致不能缔结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对于协议及其补充条款内容无法达成共同认可并导致签约失败,这并不应当追究到任何一方的责任,此时,定金亦可被退还。此外,若出售方由于自身原因单方面违约,使得房屋买卖行为无法持续进行,那么定金也能够得到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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