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质量问题可以要求3倍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法律角度出发,在决定是否应用消费者保护法时,首要考虑的因素应该是你所购买的房产是否主要用于自身居住,而非以租赁或者其他形式进行投资活动。除此之外,若房屋主体质量出现显着问题,尤其是涉及到结构安全方面的缺陷,这种情况下,鉴于房屋主体结构的重要性以及其可能带来的生命财产威胁,房主有权拒绝入住。若经过相关的房屋质量检测部门鉴定后确认存在主体结构不合格现象且屋主发现该问题的真相被开发商隐藏,那么上述行为无疑构成了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此时应根据消费者保护法中关于三倍赔偿的规定来要求赔偿。然而,鉴于当前对于此类问题在法学领域依然存在多种观点和理解,因此从实际情况来看,关于三倍赔偿的主张在法院获得支持的概率相对较低。然而,尽管这样,通过采取诉讼手段,仍可尝试最大限度地争取开发商能够提供更多的补偿。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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