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卖家实施“一房二卖”之行为,应负担以下法律责任:首先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如未能与购房者达成解除合同协议,可能需赔偿其产生的各类经济损失,同时还需要归还所有房款;其次,可能需承受行政责任,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未经房地产主管部门批准且未经购房者同意,不得擅自再次出售已签订合同的房产,否则将会受到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房价二至四倍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具体来说,如果卖方在尚未与购房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即另行将该房产售予他人,那么这种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将被处以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且还会处以二万元到三万元的罚款。更为严重的情况下,这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对于因无法取得房产而遭受损失和损害的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经支付给卖方的购房款及其利息,以及进行赔偿损失等多种要求,同时他们还能请求出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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