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别人资格买房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因借名购房产生的房屋所有权争议时,可采取如下措施加以妥善化解:(1)协商合意。双方应秉持平等、自愿原则,通过理性沟通与互相体谅,以达成宽泛共识的合解方案,从而妥善地解决相关纠纷;(2)借名人有权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申请;(3)法律途径。通过启动司法程序来解决争议,即争议中的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状告另一方,请求法院进行公正审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同时督促当事人自觉遵守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或是请求法院实施强制执行以解决民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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