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怎么占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类情况下,房屋交易双方应明确以下几点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首先,立约人如曾与两名各自独立的买受人草拟合同并施行,并且其后对后签订合同的买受人履行了约定的义务并成功办理了相关的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此种情况中,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均被依法认定为有效且可执行的法律文件。 其次,立约人应当注意的是,在其把房屋卖给最初的买受人并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以后,再与另一名后买受人就同一处房屋订立买卖合同。此时,因为房屋的产权已经由初始买受人转移到立约人名下,故而立约人便不再具备该处房屋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立约人实际上是将原本不属于他所有的房子出售给了后来的买受人。 再次,关于两次购房行为均未完成登记过户的处理办法。在上述两种情形中,无论房屋是否成功完成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依然保持在立约人手中,而两次购房的买受人都尚未获得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在第三个情况下,若出现一房二卖的问题,即在同一时间内立约人分别向两位买受人订立合同时,无论是哪一位买受人先签订合同,这份合同都将被视为有权获得房屋产权的有效法律文件。不过,如果其中一份合同已经将待交易的设备交割完毕,则房屋的产权将会专属此人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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