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需要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发生一屋两售的情形,出卖方即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付及由此产生的损失。其中,“一房二卖”指的是在商品房交易合同签订之后,出卖方明知在先交易的情况下,仍有出售相关房屋于第三方的悖逆之举。鉴于此种行为构成了明显的欺诈,因此作为受害者的买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同时就因出卖方违约所致的损失进行索赔,另外,买方还有权要求出卖方支付不超过“已付款项”一倍的惩罚性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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