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房地产一般怎么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屋,即可视为构成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依法追求其违约责任。若经过合理催促之后,开发商仍未能在三个月期限内按时交房且未向购房者提供正当理由进行解释或补救,购方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一切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负责赔偿。然而,如果经过合理催促之后,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内如期交付出售的物业,则购房者无权选择解除合同,但依然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赔偿金额应为逾期交付期间所造成的各项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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