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前必问问题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审慎核查是否拥有完备的“五证”。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合同时,务必谨慎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动工证明以及销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是否俱全,被称为“五证”。
2.在购买房屋过程中,应敦促开发商采用由房管部门统一印制或者建设部所推荐的合同文本进行签署,并核实担任签约代表的人员是否确属开发商的法人代表。倘若并非法人代表,那么还需对此人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进行细致核实。 3.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预售契约中必须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尤以约定明确的违约金固定金额为佳。如果选择按照日息形式约定违约金,那么违约金的现行每日标准为万分之四比较适宜。 4.针对可能发生的争议或者纠纷,交易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对话解决,同时也有权选择通过仲裁或者诉讼途径寻求公正审理和裁决。 5.值得关注的是,有个别开发商在购房者交付定金后,虽然未能获得银行按揭贷款,却仅退还购房款,收取定金的做法实属不当。由于并非所有购房者均能顺利获得按揭贷款,所以建议消费者在与开发商事先达成的协议中制定具体约定,明示在无法取得按揭贷款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是否将部分费用扣作手续费等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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