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实中有要回购房定金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然可以。定金乃为正式合同签署或履约之前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之款项或替代物件以作为对其信誉和诚信度进行保障之担保方式。实际支付定金之人被尊称为“定金支付方”,而收取定金之方则被称为“定金接受方”。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当事人双方有权协商一致决定由一方成员向另一方成员付诸定金,以此作为双方之间关于债权关系的保证金。待债务履行完毕之后,定金理应被抵消或予以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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