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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济宁房产纠纷归哪里管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房屋产权争议所涉及的诉讼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须将具体内容的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相应的基层法院;其次,位于法院方面,他们会在接收到起诉书之日起的七个自然日之内确定是否批准立案;接着,在案件被接受之后,法院会发出两份通知书,分别为《案件受理通知书》以及《举证通知书》以通知相关方及其代理人支付相关费用;然后,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乙方需要提交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资料;最后,就是耐心地期待法院指定的开庭时间和进行法庭调解,同时等待最后的判决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起诉诉讼时,应该按照被告方(即争议双方)的人数准备好诉状,不少于各自副本数量。而第一百二十三条进一步明确规定,法院应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法律所允许的诉讼权利,对于符合此条文所提到的起诉事项,都应该毫无保留地接受。如果确定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在接到投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并且以书面告知相关人士;反之,若认为不符合起诉要求,则应该在七天内做出裁决,明确告知当事人。对于裁决结果不满的当事人,还可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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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4: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