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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一般几份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该房地产预售合同设定为五份文书,每份分别供不同的利益相关方持有及保留:其中一份由客户自行保留、一份交由公司进行档案管理、一份需送往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登记、一份存放在银行作为贷款资料备份以及一份于缴纳契税之时做记录参考。对于全额支付房款和选择分期付款的客户来说,他们所需要签署的合同文本数量有所不同,后者会多出一份作为付款纪录留档。在特定的预定日期和地址,购房者需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能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中介机构正式签署商品房购买合同。值得注意的是,预售合同(即期房)与出售合同(即现房)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通常情况下,购房合同主要包含了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这两种类型。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以下几点事项需要特别关注:首先,切勿轻易交付定金。我们强烈建议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务必亲临项目现场的销售中心,核实开发企业是否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发现该楼盘并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就意味着该楼盘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此时千万不能轻率地交付定金。其次,要认真审阅有关房屋面积的具体约定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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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