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退购房定金公司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欲解除购买房产时所支付的订金事宜,您可尝试与出售方进行诚挚的沟通与协商。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五种法定情形下所支付的订金皆可退还:首先,在开发商未能按期履行认购意向书中约定的义务,进而将购房者已认购的物业转让给他人,从而导致未能顺利签署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开发商需双倍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订金;其次,若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甚至因此引发合同效力问题的,开发商有责任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订金,同时还需赔偿购房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再者,若双方仅因正式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且此问题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直接关联,最终导致签约失败的,在此情况下,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全额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订金;此外,若认购意向书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导致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署的,开发商也应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订金;最后,若因非双方当事人过失所导致的特殊情况,使得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订立的,出售方有义务将购房者所支付的订金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