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购房定金不理人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支付定金且签署购房意向书之后,若对方违反承诺,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该购房意向书,甚至要求对方归还两倍的定金。倘若对方不愿意接受这两种方式的处理,购房者有权利按照购房意向书中的规定,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是向相关的法院发起诉讼,以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解决此项纠纷。此外,需明确的是,购房意向书仅体现收定金一方与付定金一方就在是否继续进行交易这一事宜上所达成的初步共识,对于实际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诸多细节均未予以涵盖。因此,只有当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后,才能够从法律层面上正式确立一份房屋买卖关系。同样地,购房认定书亦是如此。然而,在定金纠纷案件中,购房意向书仍然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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