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不退首付款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给业主,业主可采取发送催告通知书之措施,请求开发商尽速交付房屋并对逾期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在发出催告后的第三个月内,如开发商仍然未能如期交房并且无法合理地解释原因,业主则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该笔款项应产生的利息,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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