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购房屋所有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时,所缴纳的认购定金是具备退还性质的。如果购房者严格按照合约规定行事,并且由于无法归咎于任何一方的外部原因而导致无法继续履约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退还其支付的认购定金;但若售房者方面出现了违约行为,则应全额退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双倍认购定金。除此之外,如发生其他状况,定金将一律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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