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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与开发商发生纠纷该怎么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遇到涉及房产品质及开发公司未履行承诺等方面的问题时,购买方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投诉。再此,扼要介绍其中几种途径:首先,购买方可直接选择向当地建设局或者房管局进行投诉,并且需要提交相应的资料与证据以供参考。其次,购买方亦可尝试拨打质监局、环保局以及土地管理局的电话进行投诉,让这些机构介入展开调查,进而对开发公司形成有效制衡。另外,购买方也可以通过拨打12315或者12336等热线来代表自身利益进行投诉。这些电话可以接受来自消费者的申诉,同时对于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也有权进行查处。倘若开发公司未能按时交房,购买方可据此主张责任,请求其承担违约罚金。关于逾期交房带来的罚金金额,通常情况下,若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所约定,则需遵循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依照所规定的比率予以执行。如双方未做明确约定,则应按照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为准。然而,虽然未能就逾期交房的罚金制定出统一的标准,但是合同中约定的罚金比例并非一成不变,实际上仍依据实际损失而作适度调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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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1: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