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是否属于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房二卖”行为构成违规行为,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关于在房屋交易中交付款项作为首付的情况下如何退还以及违约金数额的问题,其实际金额应当参照双方当事方协商并签订的合同条款而定。如果购房人在就购房事宜达成购买意向之后,无缘无故提出解约要求退房,那么他应对此行为负有违约责任,按照双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方式缴纳违约金。其次,若在合同中未对退房违约金予以明确规定或规定内容模糊不清,则依照法律限定可参考20%比例进行收取。最后,如果由于卖方手续疏忽或不当导致的违约行为,则卖方不得在此情况下收取任何形式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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