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怎么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产的问题,应当依照有关合同规定进行相应的违约金赔偿处理。当合同当事人认为所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过高而提出赔付要求予以降低时,其法定减低标准应根据上文中提到的标准,即违约金超出实际造成的损失30%以内来加以确定;反过来,如果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未足以补偿损失从而申请予以提高的,其权益也应该经过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额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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